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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词的基本要素——主题清晰,贯彻始终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2-10-19 浏览量:0

在立论明确之后,清晰的主题就成为辩护词的重中之重。所谓主题,就是为了支持立论观点而展开论证的内容主线。在论证过程中,无论如何旁征博引还是临场发挥,都不能偏离这条主线。有时候,出于反驳对方观点的需要,可能会超越主题而引申出一些新的论点或涉及到一些相关联的其他内容。但是,最后还是要回到主题上来,不能出现“下笔千言,离题万里”的“跑偏”现象。这就是所谓的万变不离其宗。

主题清晰的辩护词才能使人听得清楚,看的明白,并且留下深刻的印象,领会到其中的价值。这种效果就如同文学作品和音乐作品一样。一篇好的文章,读起来轻松易懂而不烦不累,既容易理解又印象深刻。一首成功的乐曲,主旋律会贯穿始终而使人难以忘怀。比如歌剧“白毛女”的乐曲,无论如何变奏,一首“北风吹”都会贯穿始终,看过“白毛女”的人,无人不记得“北风吹”的曲调。而“梁山伯与祝英台小提琴协奏曲”中,“化蝶”更是贯穿始终、百听不厌的主旋律。人们说起“梁祝”时,没有人会记起历时三十多分钟的全部曲调,却人人都会哼几句“化蝶”的乐句。但有些乐曲,虽然听起来也很美,却很快会被遗忘,就是因为它缺乏一个清晰而贯穿始终的主旋律。

每个人都有过听课的感受,有的教师讲课照本宣科,少有发挥,听起来信息量少且很乏味,所以,学生们都喜欢旁征博引,即兴发挥的授课方式。但是,这种发挥和扩展应当有限度并且不能跑题。有些教师随性发挥,引出一个话题就无限延伸以至于离题万里“跑偏了”,俗称为“沾边儿就跑”,而忘记了归途。结果,主题被冲淡甚至忘记了。这种现象在课堂上时有发生,结果是一堂课下来,学生们只是听了个热闹,对于主题内容却模糊不清,印象不深。导致这种效果的原因并不是错在对于授课内容的发挥和扩展,而是在于没有把握好发挥的限度和没有及时地回归主题,就如同不能回归主题的变奏会冲淡主旋律效果的道理一样。

法庭上也时常会有一些语出惊人却不得要领的辩护发言,发言者义愤填膺,慷慨陈词,旁征博引,滔滔不绝。听起来振奋人心,甚至会博得喝彩,但事后回味起来却无法归纳出其中的要点,不知道他想说明的究竟是什么问题。尤其是将这篇发言整理成文字的时候,甚至连基本的逻辑层次都找不到。这即是典型的“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的渲染式演讲,或者叫“忽悠式”演讲。这种辩护词不仅对于法庭分析判断案情没有参考价值,甚至会适得其反。

在主题清晰的前题下,为了加强辩护词的说服力,在内容上可以有所发挥和适当延展,但不能不着边际,并且一定注意要适时拉回主题,做到万“辩”不离其宗。


付廷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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