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应该如何拟定
来源:朱妮律师
发布时间:2020-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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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创造了越来越多的财富,年纪大了以后都想对自己的财产做出一些分配,比如:留给子女,赠与他人,或者部分捐助给一些公益组织,做一些自己想做的事情,下面律师就来简单介绍一下,遗嘱遗赠的法定程序和生效条件:
问题一:遗嘱应当如何订立才有效?
公民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遗嘱的方式:一、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二、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三、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需要注意的是: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特殊情况: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问题二:可以把财产赠与给其他人吗?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注意: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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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妮律师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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