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莹律师

李莹

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综合,刑事案件

《嘉人》杂志关于北京李莹律师的采访

来源:李莹律师
发布时间:202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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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莹北京大学民商法学硕士,国内婚姻家事资深律师,知名反家庭暴力、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援助律师,现为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公益机构北京市东城区源众家庭与社区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源众)主任。2013年、2017年两度为耶鲁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致力于维护中国妇女儿童权益、推动性别平等工作为数千名遭遇困境的女性提供过法律服务与援助,其中不乏“*因家暴致死案”、“中国Me too第一起性骚扰胜诉案”等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案件。 

李莹身上有一股湖南人特有的韧劲,吃得苦,耐得烦,霸得蛮。她个头不高,说话慢条斯理,谈论的却大多是家暴、性骚扰、两性平等这样自带重量的词,她特有的柔和为一桩桩沉重的家暴案件注入了新的亮色。近20 年来,她在噤声与偏见之中奔走,在指控与诉讼之中战斗,为被噤声的女性带来了勇气,为瘀青累累的受害者带来了抚慰。  

一条灰蒙蒙的断臂绷带

“暴力不是开始于一个人卡住另一个人的脖子,而是开始于,当一个人说:‘我爱你:你属于我!’。”诗人埃里希· 傅立特曾这样描述暴力。李莹关注家庭暴力,是从一条灰蒙蒙的,缠绕在断臂上的绷带开始的。 2002年,她辞去了朝九晚五的公务员一职,进入北京大学攻读民商法硕士学位,也是在那一年,她开始以志愿者的身份在北京大学妇女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真正了解什么是妇女权益、性别意识以及法律援助。


    

新世界打开了,以残酷、繁复的姿态迅猛而来。18 年过去,面对我们,她仍然能准确、清晰地描述出那条绷带,“我经手的第一起家暴案的当事人,她的手臂当时被丈夫打断了,断臂上绑着绷带,因长期为案件奔波,绷带变得脏乎乎、灰蒙蒙的,看不出本来的白色,让我触目惊心。”被家暴后,当事人一直在颠沛流离,坚持寻求说法。立案,打官司,诉讼,每一步都无比艰难,“那些我们看不见的辛苦体现在她断臂的绷带上,这条绷带和当事人在艰难境遇下的坚韧带给我巨大的冲击。” 

这是李莹第一次密集地看到了家暴和隐匿在家暴背后的阴影,也让李莹意识到自己所做事情的价值,“我尽了一点力,有可能改变她的一生。”迈出第一步后,路越走越远。李莹的身份,也在变化着,“起初,我是志愿者,之后,我成了专职律师、执行主任,再然后,我成立了源众,就这样,一步一步。”  

  点

“你知道吗?疫情期间发生的家暴案比起去年同期,上升了21%。”结束拍摄后的李莹倚靠在一张黑色软皮沙发上跟我们分享了最近的观察。在新冠肺炎疫情令大多行业停摆的日子里,她仍保持着全天候无间断的工作状态,为那些勇敢发出微弱声音的女性提供法律援助。 据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组织的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显示,我国24.7%的女性遭受过不同形式的家庭暴力。家,这个在无数人心里等同于温暖的去处,因为家暴,变成了形状怪异的黑匣子。暴力发生在最亲密的人之间,难以言说的伤害,将当事人席卷进无尽的黑暗里,直至付出惨烈代价。 

2009年,26 岁的*珊因家暴致死案轰动全国,李莹是*珊父母的代理律师。*珊前后八次报警,曾提请离婚诉讼,也曾脱离躲藏,却没能拯救自己。*珊案带给李莹强烈的无力感,“当一个女性在自我觉醒,追求权利的时候,如果我们整个社会的支持系统还不够完备,无法有效保护到她们的时候,那么,女性自我觉醒的过程需要付出巨大的代价。”相似的,还有另一起家暴案的当事人,“她是自我觉醒得很早的女性,明白自己不能容忍家暴,坚决和丈夫离婚。离婚之后,对方不断地骚扰她,揍她,拿孩子要挟她。为了孩子,她愿意和前夫面谈。在谈判的时候,她叫上了亲友,把所有可能成为凶器的东西全部收起来了可是,即便是这样,她最后还是被前夫咬掉了鼻子。” 


*珊案判决之后,李莹曾写下,“我至今无法直视她父母的眼睛,是不忍,是不敢。”思索片刻,她说,“她们并不是不懂得求助,或是不懂得法律,像*珊报警8 次,仍然被丈夫打死,丈夫以虐待罪定罪,家反而成为犯罪的保护伞,这恰恰是特别可怕的地方。我们会发现,很多家暴案的处理实际上是双重标准,同样的伤害,发生在陌生人之间,会认定是故意伤害,当有了家这个字眼,它就变成了虐待。虐待罪和故意伤害罪,刑期差得太远了。” 离开,从来都没有想象中容易。深陷在家暴的沼泽中,人的情感,往往是幽微复杂的,时常反复。“有专家研究发现,受害女性平均需要七进七出,才能真正离开家暴环境,而我办理的案件中,最长遭受家暴时间是40 年,受害人到现在还没有能够离开。”李莹解释说,“家暴会带给人巨大的精神创伤,伴随着情感纠结,当事人所面临的种种困境,都让她们很难离开,或离开之后,也有可能再回来。”社会舆论、家人邻里“劝和不劝分”的传统观念、孩子年纪、夫妻感情、受暴力伤害程度甚至就业、住房、经济收入等一系列问题都是触目可及的困境,它们像一张隐形织网,将女性一层层地套牢。在长时间陷入困境却没有离开的女性身上,很容易发现一种习得性无助的状态。“无助感包裹着她们,会不自觉地强化对方的能力,认为对方无所不能,对于自己,只能认命。” 

当羽翼不再丰满,精神变成瘫痪,她们就像是一座孤立无援的岛,求告无门,情绪从绝望转向愤怒,奔向玉石俱焚的方向。于是,出现了新的状态——以暴制暴。 

李莹作为辩护人的“温州姚某以暴制暴杀夫案”是她眼中的另一个职业生涯节点。“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她一定要置施暴人于死地?谁是过错方?她是别人眼中的贤妻良母,甚至我们收到了几十个人联名上书的签名,要求对姚某轻判。”李莹在庭审时向法官们阐释了当事人“受暴妇女综合征”这一特殊的心理状态,为了让法官们更深入地了解以暴制暴案件的特殊性,给予姚某相对公平的判决,此案率先引入了专家证人出庭制度,邀请对家暴有研究的专家出庭,解释家暴的本质、特征及影响等一系列问题。这个案件也成为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在2015 年3 月2 日联合发文出台《关于依法惩治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之后,全国首例适用该《意见》的案子,它对推动司法实践有独特的象征意义。“姚某被判了有期徒刑五年,当法官宣判之后,她一下跪倒在法庭上,没想到会是这个情况(刑期会这么轻)。” 多年来,李莹步履不停地推动着反家暴的多机构合作和综合性支持服务模式的探索,从公益法律援助到为受害人提供相应的心理辅导,甚至和当地政府部门探索庇护流程,与多家公益基金会合作设立受暴妇女儿童紧急救助金等。在《反家庭暴力法》立法之前,她在2014 年、2015 年连续两年提交关于加快反家暴法立法的建议。李莹说,“只有通过不同的案例去推动法律政策的进一步完善,而法律的进一步完善,能让这些家庭暴力受害人获得支持,得到公平的判决。”  

关怀女性,帮助女性,但李莹的关注点从不局限在女性,而是整个社会,“我们挑战的是性别文化,我们一直在积极争取一种新的性别文化的构建,而这种性别文化的构建,它会深刻地影响到立法、执法和司法。”她的触角从反家暴,伸向更为广阔的性别领域。李莹认定权利只能靠争取获得,从不奢望旁人给予。 2019年,李莹代理的国内第一起以性骚扰损害纠纷为案由的案件一审获得胜诉。鲜为人知的是,早在2005 年,李莹就作为代理律师参与了京城性骚扰第一案,这起案件也是2005 年《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把“禁止性骚扰”纳入法律后的第一案,虽然当时能够起诉,却始终少了独立案由。 

时间跨度了14 年。从没有独立案由庭外和解到一审胜诉,两个案子就像是一场轮回。李莹既是亲历者,又是推动者。她以自己的方式大步迈进,“我们通过两会代表,通过议案、提案的方式,希望能够把性骚扰纳入独立案由。性骚扰侵害的是多重权利,不仅仅是人格权、身体权、名誉权,还包括受害人的受教育权、就业权以及职业发展的权利。除了性骚扰之外,我们也在推动平等就业权——就是就业歧视纳入民事诉讼的案由。令人高兴的是,2018 年12 月底,最高人民法院增加了性骚扰损害责任纠纷和平等就业权纠纷这两个案由,并于2019 年1 月1 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司法实践中的巨大进步。” 


在李莹的语境下,性别的平等,等同于社会生活上的平等,文化上的平等,就业和职业上的平等,经济上的平等、资源和机会上的平等,等等。“我们的性别文化、舆论、公权力部门能不能给予有力的社会支持?性别平等的观念,是不是真正能在生活中得到贯彻?当我们没有给予女性在法律、政策等方面实质性的平等,在职业上,没有给予她相同的权利、资源与平台,只一味要求女性自己觉醒,这不现实!” 生为女性,或许一生都在与不同的阻力顽强对抗,李莹渐渐意识到,抛开性别不论,整个社会不由自主地有一种陈旧的社会性别定型。“人们会预设自己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社会要求女性温柔贤淑,自己如何顺应主流价值观而生活?为了完成社会的期待,将自己的可能性禁锢住,这是集体无意识的误区。同时,我们不能只让女性发出声音,而是要全民参与。”她也会愤懑三八妇女节这一最初为了争取女性权利的节日,如今失去了最初面目,成了人人狂欢的女神购物节。显然,这不该被鼓励。 

夜幕四垂,采访到了尾声。我们聊到了“鉴湖女侠”秋瑾,这是李莹最钦佩的女性。在众多女性还在裹脚的时代,她真正做到了独立,有意识地走出了闺房,自主选择理想生活,写下了《勉女权歌》来鼓励女性。“男女平权天赋就,岂甘居牛后?”就像秋瑾在一百多年前写下的心声,属于李莹的性别平等之路也在延续着,道阻且长,唯有勇者不忘来时路。

 

李莹Tips:给女性的建议
1)如果你是当事人,这么做,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
1、家暴的本质是权力控制关系,对家暴要有敏感度。当家暴第一次发生时,必须采取零容忍的态度。2、及时报警,及时就医,如果身上有伤的话,及时做伤情鉴定。3、要有收集证据的意识,证据包括但不限于:报警记录、医疗证明、伤情照片、现场录音录像证据、施暴人事后的悔过书、前往当地妇联或公益社会组织等机构投诉的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等,这些证据都能够在将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损害赔偿甚至是离婚起到作用。4、除了报警,还可以要求警察处置对方,之后或是同时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还可以提起人身伤害民事诉讼,如果伤情达轻伤以上,甚至可以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这些都能够起到一定震慑对方的作用。5、家庭暴力不仅仅只发生在婚姻中,它也会出现在拥有一段稳定关系的情侣身上。切忌被对方所谓的情感鸡汤洗脑,要理性判断自己面临的家暴危险是怎样的,是不是正在处于暴力循环中。如果当下高度危险,必须及时离开,避免再次身处危险环境中。判断对方是否是边缘性人格或反社会型人格,必要时,申请有关部门或组织的庇护。 

2)如果你是旁观者,这么做,能够更好地保护他人/自己:
1、当家庭暴力发生时,哪怕及时去敲一下门,都会有效制止正在发生的暴力。帮忙报警或协助作证,都可以去做。男性参与反对针对女性暴力的“白丝带运动”也值得倡导,全民为消除性别暴力而行动,才能够真正消除暴力。2、女性在寻找自己爱情时,一定要加强对对方的了解,全面观察对方待人接物,了解对方的原生家庭,只有足够的了解才能走进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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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李莹
  • 执业律所: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
  • 职  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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