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律师|发生交通事故,稳住,别动!
之前科普过处理交通事故的“正确姿势”扬州律师|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一)?鉴于网友的疑问,今天展开讲讲,什么叫“不能动”!
能不能动,看法条!
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46号)更为具体!
展开来说↓
第十三条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
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
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
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
驾车型不符的;
(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
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三)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
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
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
的;
(四)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
变造的号牌的;
(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六)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
(七)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
造成的。
驾驶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
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
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驾驶人
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伤无
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
组织疏散。
翻译成“人话”,就考虑这三点:人、车、现场。
有人员伤亡 :人伤重,不要动;人伤轻,可以动, 车:不要动 ;现场:不要动(可以摄录证据)
仅财产损失且人伤重有(一)到(七)情况,人伤重,不要动;人伤轻,可以动,车:不要动 现场:不要动(可以摄录证据)
再来分析一条↓
第十四条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
下列情形之一,车辆可以移动的,
当事人应当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
外安全地点,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
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
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将车辆移
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后报警:
(一)机动车无检验合格标志或者无
保险标志的;
(二)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
他设施的。
注意,要想同时动人+车+现场,有且仅有两种情况:
1.当事人不离开,围观群众也不能进入现场!不挪车但要设置警示标志,打开双闪.用手机等设备拍照录像,固定好事故现场情证据;引导、疏散人群和车辆
2.不随意挪动伤者,防止造成二次伤害!不挪车但要设置警示标志,打开双闪,用手机等设备拍照录像,固定好事故现场情证据;引导、疏散人群和车辆
仅有财产损失的案件中+车可移动+保护现场+相应车标有问题;
仅有财产损失的案件中+车可移动+保护现场+碰到公私建筑、设施。
不能动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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