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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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需要哪些具体证明材料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3-11-13 浏览量:0
1.保险保单正本或保险单正本复印件;
2.事故发生地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3.肇事时正在驾驶的人员的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发生事故的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
4.各项损失的证明,例如维修汽车的发票、人身伤害的医疗费等等
所谓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的行为引发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而划分的当事人的责任。法律快车提醒您,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4.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1.向当地保监局访办投诉。
2.通过保险调解委员会来调解。
3.仲裁。仲裁是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之后达成书面协议,愿意把他们之间的争议交给双方都同意的第三者进行裁决,仲裁员以裁判者的身份而不是以调解员的身份,对双方争议作出裁决。
4.诉讼解决保险纠纷,诉讼解决保险纠纷是人民法院的司法活动,其所作出的法律裁判具有国家强制力,当事人必须予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