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宁律师

马宁

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房产纠纷

董事与股东的区别在哪

来源:马宁律师
发布时间:2020-11-11
人浏览

  一、董事与股东的区别在哪

  股东是只要参加某个公司的利益销售就可以是股东,而董事则要是这个公司或企业的大型投资者董事会的职权,一般由三种方式确定:一是由法律规定,二是由公司章程规定,三是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在三种方式中,法律规定是最基本的,也是最权威的,因此公司法对董事会的职权作出的规定,董事会从必须依照执行。

  二、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区别

  (一)董事会对外代表公司,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决策,而监事会对外不可代表公司,也不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活动。

  (二)监事会没有实权,但是监事会监督董事会,董事不可兼任监事,监事会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可以提出罢免的建议;当董事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监事会有权要求其纠正;还可以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提起诉讼。

  (三)董事会和监事会都是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对股东(大)会负责的,都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监事会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三、监事会与董事会的联系

  监事会是由全体监事组成的、对公司业务活动及会计事务等进行监督的机构。监事会,也称公司监察委员会,是股份公司法定的必备监督机关,是在股东大会领导下,与董事会并列设置,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行政管理系统行使监督的内部组织。从监事会职权范围可以看出,监事会与董事会的联系: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以上内容由马宁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马宁律师咨询。
马宁律师
马宁律师
帮助过 560人好评:120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北辰汇宾大厦6层7层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马宁
  • 执业律所: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1101*********694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全国
  •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北辰汇宾大厦6层7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