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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之借条注意事项

来源:张善辉律师
发布时间:2020-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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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是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发生的法律问题,准确把握借条的书写规范,对保障债权人的合法债权并在今后的诉讼过程中得到法律支持至关重要,本文简单就借条书写的注意事项予以阐述:

        一、主体

民间借贷的主体一般包括债权人(出借人)、债务人(借入人)、担保人以及见证人等,在发生民间借贷行为出具借条时应当注意:

1、借条中要明确具体的出借人、借入人、保证人或见证人。

2、相关人员的身份证号码要予以明确表示并核验原件,确保无误,同时要将相关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予以留存。

3、相关人员的姓名完整准确,务必与身份证保持一致。

二、内容

1、借条中要明确写明借款的本金、利息、借款期限、还款方式等内容。

2、利息应符合法律规定,年利率不应超过24%。

3、如果存在保证人,应在借条中明确保证条款以及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一般保证责任还是无限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方面同时应当明确保证期限。原则上应约定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果没有约定,保证期限则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一旦怠于行使权利,将可以无法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4、如果存在见证人,则在借条中明确见证人。见证人不是债务人或担保人,对债权的成立仅起到一个见证的作用,今后债权如未能及时清偿的,不能追求见证人的法律责任,此处注意不能把各个类型人员混淆,比如将实际应当承担保证的第三方书写为见证人。

三、客体

1、客体及债权债务本身,注意,只有合法的债权债务才受法律保护,如果涉及金额为赌债或其他违法行为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均不受法律保护。

2、各方要确保借条对应的债权债务是基于双方金钱借贷产生,如果是针对物的出借,系物权法律关系,不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处理。

3、双方借条对应法律关系非基于其他合同或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务,比如双方因买卖合同关系形成一笔尾款一直没有支付,债务人遂向债权人就该笔尾款出具一份借条。今后如发生争议,不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处理,将根据该行为实际对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合同法律关系确定是否应当还款以及具体的还款数额等。

四、借条形式

1、一定要采取书面形式。

现实生活中,借贷行为多发生在朋友、同学、亲友之间,没有较深的关系一般也不会发生借贷行为。往往很多人碍于情面不好意思要求对方出具书面的借据或者干脆发给短信或微信等简单说一下即可。一旦发生诉讼,证据上就会存在很大障碍,后期为了证实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需要一系列的调查取证,且收效未必理想。因此,奉劝所有出借人,一定要坚持基本的原则,否则就需要承担本息无法回收的风险。

2、借条载体要符合要求。

一般情况下,要求用签字笔或不易退色的钢笔等书写在可以长期保存在纸张上,实践中发现有用卫生纸写借条的,或者干脆手写一份微信发给出借人的,这些形式一旦今后引发诉讼很可能造成不利后果。

3、借条书写一定要求借款人亲笔全文手写,不建议打印出主要内容后单纯签字,坚决避免借款人或者第三人手写借条正文后由借款人签字,实践中,有的借款人在发生案件后声称借条为虚假的,且手写签字部分不是本人书写,经过鉴定因为鉴定样本有限难以鉴定甚至鉴定结果确人不是借款人手写,原因是有的借款人刻意在签署自己名字的时候变体书写。

4、借款人签字后一定要求同时摁手印,确保今后诉讼过程中可以确认借条的真实性。条件允许的,建议就书写借条以及签字的全过程予以录像并妥善保存。实践中发生过案件处理过程中,债务人否定债权债务关系并成借条系受胁迫所书,实际没有发生民间借贷的法律关系,视频证据能够有效的进行抗辩。

5、如果有担保人的情况下,必须担保人亲笔签字,担保部分的内容需要由担保人手写。

6、绝对不允许他人代签。

五、借款款项的交付

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现有裁判要求民间借贷案件在提交借条的同时还需要提供交付借款的凭证,现实生活中,很多情况是直接交付现金的情况,一旦引发诉讼无法提供已经交付借款的证据,给案件裁判造成不利影响。因此,要求:

1、借款的交付最好是通过银行转账形式交付,并在交付之后及时去银行索要转账凭证并连同借条一并保存好。如果是现金交付的,则在借据中一定要注明是现金交付。

2、需要注意的是,当前大多数人已经习惯通过微信转账。因为微信在最初推广时并非强制要求实名注册并与实名注册的手机号绑定,而且从微信零钱上转出的交易银行交易流水无法体现,导致案件审理过程中无法提交确定性交付的证据。因此,为避免不必要的诉讼风险,保障债权的安排,建议一律银行转账。

                 

                                  作者:张善辉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202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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