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基层人民法院即指的是县人民法院或区人民法院,一般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除去法院规定的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外,均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普通刑事案件”指的是除危害国案件、恐怖活动案件和可能判决无期徒刑以上重型的案件以外的其他刑事案件。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