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向儿子、儿媳索要67731.89元“带孙费”
近日
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
顺利审结了
一起因儿子儿媳
拒付子女抚养费
而引发的“带孙费”案件
2020年4月
原告曾某、徐某夫妇一纸诉状将儿子儿媳曾大、官某夫妇告到贵溪法院,要求曾大、官某共同支付两原告为抚养两被告的子女曾某曦、曾某诚所垫支的抚养费计67731.89元。
理由是被告曾大、官某相识同居后,分别生育了一子一女。孙子孙女出生后,一直由爷爷奶奶照顾。
自2017年7月开始
儿子儿媳对孩子是不管不顾,孩子的抚养费全部由爷爷奶奶垫付。孙子本就体重偏低,加上发育迟滞,被诊断患有“精神发育”,无奈之下,老人借钱将孙子送到市特殊教育学校进行治疗。爷爷奶奶为照顾孙子孙女费尽心血,儿子儿媳作为孩子的父母未尽到抚养义务,但经原告多次催讨,两被告却一直拒不支付,遂老人起诉至法院。
经过法官的多番调解,最终达成按月给付抚养费的协议,最终以撤诉结案。
法官寄语
本案案由虽是无因管理纠纷,实际上就是“带孙费”,涉及的是一家三代人。 父母起诉子女索要赡养费的较多,但索要“带孙费”案例确实是寥寥无几。
虽说年轻一代承担着“上有老下有小”的经济压力,老人帮忙带小孩本合乎情理,手头上宽裕的老人不仅会帮忙带,甚至还会承担孙子孙女成长的一些费用。
这种习以为常的做法让很多人忽视了父母才是抚养孩子的第一义务人,这种风气也滋长培养出了一部分好吃懒做、不负责任的年轻父母。
法官希望年轻的父母一代谨记,父母才是抚养孩子的法定义务人,孩子需要关心和爱护,只有你们陪伴孩子长大,孩子才会在爱意中陪着你们慢慢变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