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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打赏可以追回吗?

非原创(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烦请告知删除) 发布时间:2022-10-09 浏览量:0

随着移动支付方式的广泛应用和直播行业的兴起,直播、购物、游戏对于他们充满着诱惑,生活中因未成年人直播打赏、虚拟货币的充值消费等导致的纠纷屡见不鲜。


小学生小刚在不经意间看到了母亲网购时付款的密码,后与某日,在母亲不知情的情况下,下载了某直播平台,并以母亲的手机号注册了该平台的账号,在平台看直播时,一时冲动私自给主播打赏8万,母亲发现后,遂与主播联系,经过沟通和了解后主播主动退回打赏金额。


那么在生活中,未成年人私自打赏主播、充值虚拟货币,可以依法追回吗?

可以要求退还打赏(充值)金额。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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