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中那些可乐的事儿
来源:张鑫麒律师
发布时间:202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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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愚人节”。所谓愚人就是图一乐。法律是严肃的,但偶尔不失欢乐。笔者在参与的上百起案件中,又遇到了不少可乐之事,简要列举,以乐读者。
CQ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一起双方当事人都是内蒙人的案子,仲裁员觉得很奇怪,随便问了一句:你们两个为什么选择我们仲裁委员会啊,是不是觉得我们这里比较公正啊?她停顿片刻,缓缓说道:“该口供涉案部分金额不予认可,因为,与接着举示的证言相矛盾。”由于伤人者一直没有赔偿,还口吐“芬芳”。作为被害人的代理律师,我向法官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建议羁押对方,法官也表示予以考虑。我很诧异:“对方没有赔钱,可能判实刑,收监很正常的!”我先是一愣,然后很淡定地说:“不要怕,你本来就是干这行的!”我胸有成竹地说:”起诉书中关于我的当事人涉案金额有误。现有证据显示我的当事人根本不认识某被害人。相关金额应当予以扣除。“公诉人也胸有成竹地说:“张律师,我们反复核算过,不可能有错!”我又胸有成竹地说:“会后,我可以将自制表格给你核实一下。”我也依然胸有成竹地说:“我相信,不过还是看一下,反正清单都列好了,耽误不了事儿!”过了几天,公诉人依然胸有成竹地说:“张律师,你方便时来一趟,我们一起重新核算。”【非官方吐槽】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能改,为时不晚!检察员也没有看我一眼,埋着头,洋洋洒洒发表了三组证据的意见。我看着法官,法官看着检察员,检察员又看了一下傍边的检察员。
【非官方吐槽】好吧,我收回前面的评语!
某人咨询了我多次,且每次都表示“有需要一定委托”。他说:“我们都打了这么久交道了,你还信不过我嘛!”“那你也相信我!”我冷冷地说,“我们都这么熟了,这样吧,如果后面确实委托了,这咨询费给抵扣了。”
世间奇事千千万,不知你遇到哪一款!
我果然又遇到了,心怀五味杂陈,继续“开心”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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