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鑫麒律师

张鑫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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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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舌尖上的犯罪——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

来源:张鑫麒律师
发布时间:202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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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2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该决定第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了在现行法律规定基础上加重处罚

 

而作为其他法律的坚实后盾,我国刑法早已设立了保护野生动物的法条,主要有五个罪名,简单如下梳理。

 

一、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

法条引用:

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四款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各款的规定处罚。

 

相关案例:

(2019)03刑初414号刑事判决书载明,张某某等三人逃避海关监管,走私珍疑似犀牛角是哺乳纲奇蹄目犀科白犀或黑犀的角块(共计4.6千克,价值人民币115万元)入境,犯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法条引用:

第三百四十条 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第三百四十六条 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相关案例:

(2019)0321刑初596号判决书载明,姚某某在禁渔期用购买的电鱼机捕捞5.8千克的鲫鱼、鲢鱼、黄腊丁、黄尾鱼等野生鱼,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三、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法条引用:

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三百四十六条 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相关案例:

2017)青刑终26号二审刑事判决书载明:韩生义非法猎杀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藏羚,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000元。

 

四、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

法条引用

同上

相关案例

2016)粤刑终961号刑事裁定书载明:被告人陈某某为牟取暴利,非法出售老虎25只,并指使他人非法运输老虎,犯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

 

五、非法狩猎罪

法条引用:

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第三百四十六条 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相关案例:

2020)陕0429刑初11号刑事判决书载明:马某在禁猎期、禁猎区,使用禁止的狩猎方式狩猎属于国家三有的野生动物,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通过上述法条和有关案例的研究,我们认为,上述条款仅仅是有限度地保护野生动物,其适用范围偏窄,量刑幅度较轻。现有刑法尚不足以符合该决定的要求。此外,包括刑法在内的所有法律也没有形成严密的法网。

 

我们可以预测的是,国家将会从捕猎、出售、购买、运输、利用等方方面面对野生动物进行规范和管理。

刑法也会面临着新的调整,或者是增加新罪名,或者是调整已有罪名的适用范围;也会颁布一些列的典型案例。

如果公民管不住自己的手,管不住自己的嘴,监狱乐意代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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