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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案一定要去户籍所在地吗

非原创(平台) 发布时间:2024-04-10 浏览量:0

  一、报案一定要去户籍所在地吗

  报案不是要去户籍所在地,而是要去犯罪地,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任何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的单位和个人以及被侵犯人身、财产权利的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对于举报的刑事案件的管辖,以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为原则。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盗窃报案后可以私了吗

  法律快车提醒您,盗窃报案后不可以私了,盗窃行为没有达到刑事犯罪标准的,会依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户籍所在地

  三、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已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而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应立案;

  3.属于自己管辖。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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