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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如何变更户主姓名

来源:何萌律师
发布时间:202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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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土地确权如何变更户主姓名

  土地确权变更户主姓名首先需要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原《土地使用证》以及名称、地址依法变更的证明材料,然后向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由其调查审核之后进行审批,最后经审批完毕颁发土地使用证。

  变更户主要求新户主是本集体内部成员,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其符合变更条件,且其他家庭成员没有异议。变更土地是依法转让或者相互承包的,没有权属纠纷。

  二、农村土地确权后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1.农村耕地的使用权年限为三十年,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

  2.草地和林地的使用权年限分别为三十年至五十年和三十年至七十年,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三、土地确权纠纷由谁处理

  1.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乡级人民政府受理和处理。

  2.设区的市、自治州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下列争议案件:跨县级行政区域的;同级人民政府、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交办或者有关部门转送的。

  3.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下列争议案件:跨设区的市、自治州行政区域的;争议一方为中央国家机关或者其直属单位,且涉及土地面积较大的;争议一方为军队,且涉及土地面积较大的;在本行政区域内有较大影响的;同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交办或者有关部门转送的。

  4.国土资源部调查处理下列争议案件:国务院交办的;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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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何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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