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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

来源:储亦张律师
发布时间:201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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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在当今社会已经不再是罕见现象,协议离婚相对于诉讼离婚,成本低、伤害小,在实际生活中也是离婚的主要方式,本文为大家介绍一下协议离婚方面的法律知识。

【法律问题】

1、何为协议离婚?

根据我国《婚姻法》,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自愿离婚,二是离婚诉讼。我们日常所称的协议离婚,指的是自愿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所谓协议,就是自愿离婚的夫妻双方,就婚姻关系解除、处理子女和财产问题达成的协议,在实践中,婚姻登记机关须对离婚协议备案后,才会进行离婚登记,发给离婚证。

2、离婚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一般来说,离婚协议必须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一是夫妻双方是否对离婚达成共识;二是婚生子女由谁抚养达成合意;三是夫妻对婚内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合意;四是夫妻的债权债务达成合意。

还有其他需要约定的,也可以在离婚协议中进行约定。

3、离婚协议签定后是否就解除婚姻关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自愿离婚必须以登记作为生效条件。也就是说,仅仅达成协议,从法律上说夫妻之间的人身关系并未解除,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完成离婚登记,取得离婚证后,才解除婚姻关系。

4、签订离婚协议后未离婚,协议中对共同财产分割的约定是否有效?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因此,离婚协议中关于共同财产分割的约定应当认定为一种附条件生效的约定,条件就是解除婚姻关系,如果未离婚,且有一方表示反悔,则相关约定没有生效。

5、离婚协议中是否可以约定双方共同抚养子女?

我国的相关法律并没有对夫妻离婚后共同抚养子女作出禁止性的规定,原则上讲,离婚协议中是可以约定双方共同抚养子女的。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六条还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6、能否做出“离婚不离家”的约定?

本文所称“离婚不离家”的约定,指的不是因为实际居住困难一方无法搬离原共同居住处,故双方离婚后,仍居住在一处的情况,指的是有些夫妻为了达到某种目的,登记离婚并约定仍然维持实际夫妻共同生活状态的情况。

首先,在提交给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的离婚协议中,是不能有“离婚不离家”的约定的,因为该约定与离婚本身是存在矛盾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会予以认可。

第二,离婚双方通过口头或另外签订书面协议的方式约定“离婚不离家”的情况下,必须指出的是,在法律上,不存在“假离婚”一说,一旦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不存在法定撤销事由的情况下,离婚是不能撤销的。如果在登记离婚后,仍然维持夫妻共同生活的状态,会被认定为同居关系(法律不认可1994年《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形成的事实婚姻关系)。

7、对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反悔怎么办?

《婚姻法解释(二)》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也就是说,如果在订立离婚协议是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离婚协议对于签订双方都是有约束力的,不能轻易反悔。争议解决的方式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律师评论】

首先,协议离婚相对诉讼离婚是比较简便的离婚方式,因此也会成为一些“假离婚”夫妻的选择。如上文所述,在法律上不认可“假离婚”的事实,以“假离婚”为由申请撤销离婚,不会得到支持。“假离婚”的法律风险非常巨大,近年来相关的案例频频建筑报端,不胜枚举,“严之凿凿”也已经多次提醒大家注意相关的风险,对待“假离婚”,一定要慎之又慎。

另一方面,如果确实是夫妻自愿离婚,协议中也存在着许多的法律点,签订一份有效、合理的离婚协议,对于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严之凿凿”建议大家:

第一,不要完全照搬他人的离婚协议内容。现在网络上有许多格式化的离婚协议书范本,有的十分详尽,但每个家庭的情况都不同,必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补充。

第二,离婚协议的约定要尽量细化。对约定事项规定得越清楚就越能避免以后不必要的纠纷,选择协议离婚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避免诉讼,减少离婚对家庭带来的伤害,如果由于约定不明确而导致后续的诉讼,对于协议签订双方都是不利的。

    第三,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如果涉及到比较复杂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问题,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向律师寻求专业的法律建议就显得非常有必要了。千万不要因为一时疏忽,放弃了自己合理合法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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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储亦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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