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丽娜律师

邹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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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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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提醒//外遇离婚如何搜集证据

来源:邹丽娜律师
发布时间:2019-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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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婚外恋导致离婚的案件越来越多,但是大多数婚外情离婚案能被认定的却是少数,主要原因在于能直接证明婚外情的证据很难取证。因外遇离婚如何搜集证据?

  (一)固定易失证据

  1、对于婚姻一方与外遇对象来往的手机短信内容、电子邮件内容、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如果可能应该应当委托公部证门对此类证据作固定处理。

  2、条件不允许也应该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一起用数码相机拍下来,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

  (二)收集文字证据

  1、婚姻一方在外遇行为突然曝光事发初期,碍于情面、情急之下或表示悔改所写的“忏悔书”、“认错书”、“保证书”、“协议书”等形式的文字材料。

  2、婚姻一方有嫖娼宿妓、流虻淫乱、开房约会、非法同居等行为,警方介入处理的笔录材料。

  3、供职单位发觉婚姻一方嫖娼事件、外遇行为等时可能会有的处理决定文件材料。

  4、知情人或证明人就婚姻外遇或非法同居相关事件所写的书证材料。

  (三)采集视听证据

  1、夫妻双方就婚姻外遇相关情况交涉的录音资料,这主要靠当事人自己采集。

  2、婚姻一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携手拥抱或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像和照片,这些证据材料委托第三方的调查公司私家侦探代理采集,则更为安全可靠和具有独立证据效力。

  (四)采集现场证据

  采集捉奸在床的现场证据,最好是拍摄录像更能说明问题。但是这类证据采集难度很大,也较为容易引发激烈的现实冲突,司法界对此类证据采集方法争议较大,因涉嫌侵犯第三者个人隐私权,有被告上法庭的风险和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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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丽娜律师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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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邹丽娜
  • 执业律所:福建建达(厦门)律师事务所
  • 职  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502*********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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