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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家暴,又不同意离婚,该怎么起诉?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0-07-01 浏览量:0

首先针对于家暴情况,建议按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第一种,情况紧急的,可以在居住地附近的派出所报警处理,男方威胁的证据留存好,在派出所做笔录的时候提交给民警,情节轻微的,

民警可能会让男方出具保证书,保证不会通过任何手段威胁女方,或者派出所出具告诫书,告诫男方不得采用任何形式威胁女方,

虽然此种不够成强制约束力,但报警回执、保证书、告诫书可以作为新证据提交给法院,是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有力证据。

第二种,可以在管辖法院向承办的法官申请人身保护令,因男方的威胁使女方存在家庭暴力的危险,

女方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向管辖法院提出人身保护令的申请,

申请严禁男方对女方以及其近亲属进行暴力威胁等。

其次,关于起诉离婚的,请求离婚的一方可以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对于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问题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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