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与他人订立代孕合同是否合法有效?我来给你解答!
【律师解答】:
在婚姻存续期间,由于一方无生育能力或丧失生育能力等,另一方与他人订立“代孕合同”,“代孕合同”是代孕方与求孕方约定进行“代孕”时双方权利义务的有偿合同。目前我国法律没有对“代孕合同”作出明确规定,但卫生部于2001年颁布实施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中规定“禁止实行代孕技术”,只允许采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通过妻子的子宫进行怀孕。从生育权和亲权的角度来看,目前受法律保护的生育权主体仅限于缔结了婚姻关系的夫妻。合法的生育应以结婚登记并办理准生证为条件。代孕方将基于血缘关系的亲权通过“代孕合同”转移给求孕方,违反了亲权专属于父母,不得让与、继承或抛弃的原则。从“代孕合同”的本质来看,是将代孕方的子宫作为“物”来出租使用,将孩子作为商品交易的对象。以上两方面均反映出“代孕合同”有违反公序良俗、社会公德的一面,与合同法的基本原则相违背,应属无效。
【法律依据】
根据《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
(1)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应当在医疗机构中进行,以医疗为目的,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伦理原则和有关法律规定。
(2)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
标题:代孕子女的抚养发生纠纷如何处理?
【律师解答】:
(1)由于代孕协议不受法律保护,所以一旦借腹生子的双方发生争议或者出现反悔的情况,就不能按协议约定来解决问题,只能根据法律的规定来处理。虽然代孕被看作是代孕妈妈“出租”子宫来获取报酬,本质上属于出卖身体器官的使用权,但如果代孕者提供卵子,孕母和孩子之间依然具有亲子关系。
(2)那些不具有委托妻子基因的孩子,由于只具有委托丈夫的基因,因而在法律上属于“非婚生子女”。
(3)双方对代孕所生子女抚养发生纠纷,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关于非婚生子女抚养的有关规定办理。
(4)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侵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5)在法律关系上,代孕妈妈与所生的小孩属于自然血亲下的母子关系,其享有作为母亲对儿女的所有权力,也应尽到作为母亲应尽到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1.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2.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复旦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