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玉洁律师
153-5771-8236
北京观韬中茂(合肥)律师事务所
13401*********343
安徽省合肥是蜀山区怀宁路288号置地广场A座33层
微信扫一扫 关注我
夫妻财产离婚怎么分配
非原创(平台) 发布时间:2024-04-08 浏览量:0
夫妻财产离婚分配应当均等,先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进行判决,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的财产等。
夫妻财产离婚分配:一般都是由男女双方均等分割,但不是意味着绝对平均分配。我国法律上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方式。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应先由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律快车提醒您,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协议有法律效力,其生效要件为:以书面形式订立;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有效,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