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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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退赔应该怎样做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3-08-08 浏览量:0
导读: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退赔应该的做法是公安机关已经将赃款扣押可以直接发还给受害人、受害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返还财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是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是故意。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退赔应该的做法如下:
1.如果公安机关在办案中已经将赃款扣押的,可以直接由公安机关发还给受害人,或由法院在刑事判决后返还受害人。
2.受害人可以另外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归还存款。
提醒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六十条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权属明确的,应当依法及时返还,但须经拍照、鉴定、估价,并在案卷中注明返还的理由,将原物照片、清单和被害人的领取手续附卷备查;权属不明的,应当在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后,按比例返还被害人,但已获退赔的部分应予扣除。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3.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涉嫌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符合《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依法申请取保候审,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依法决定。
我国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是: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