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未在人行道上行走撞车责任应由谁承担
来源:韩旭律师
发布时间:2023-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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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人未在人行道上行走撞车责任应由谁承担
行人不走人行道发生车祸的,机动车一方应该负全部赔偿责任。如果行人存在过错的,可以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行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可以不赔偿。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需要的材料
法律快车提醒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需要的材料包括:
1.事故当事人的身份证明、驾驶证、原始保险单、身份证复印件等;
2.如需对肇事车辆进行检验的,还应出具检验报告单;
3.交警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的图纸及其询问双方当事人、证人的笔录。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
三、交通责任认定书会过期吗?
法律快车提醒您,交通责任认定书不会过期,但是若交通事故的当事人,若是想要凭借此认定书,向法院起诉,必须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交通事故引发的民事赔偿纠纷的时效一般是三年,超过此时效之后,即使认定书依旧有效,向法院起诉之后也不一定会胜诉。
以上内容由韩旭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韩旭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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