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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肉疣竟造成手指关节面部分坏死 足浴店无资质治疗需担责

来源:李建录律师
发布时间:2020-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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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岁的钱某左手食指上长了一个小小的肉疣,妈妈王某觉得影响了钱某的形象,就计划带她医院去看看。王某的一个朋友听说后,推荐王某去一家“小有名气”的可以去除肉疣的足浴店。王某半信半疑带着钱某到这家店,在店门口看到,门上显眼处张贴着“专修脚、鸡眼、肉疣、瘊子”等内容。店里的老板娘李某得知王某来意后,就向王某介绍了自己之前治疗肉疣的“成功案例”,并称自己是向名师学习的技能,而且是采用药敷的方式,可以无痛去根。听老板娘这么说,考虑到离家也比较近,方便治疗,王某就让钱某在店里治疗。

  没想到第二次敷药包扎后的几天,钱某一直喊包扎的手指疼,王某打开包扎处后发现,钱某的手指有发黑发紫的迹象,急忙带着钱某到李某处询问,李某看后建议王某带孩子到医院检查。经医院诊断,钱某的左手食指关节面已部分坏死,需要手术治疗。手术后,王某就钱某受伤的赔偿事宜与李某协商未果,起诉至惠山法院,要求李某经营的足浴店赔偿钱某治疗的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等费用共计3万余元。

  审理中,李某认可其经营的足浴店没有相关治疗肉疣等资质,但实践中已治愈多起。钱某受伤的原因在于,第二次包扎后,自己嘱咐王某夫妇不要让钱某患处进水,结果王某在其包扎处又缠绕了一圈透明塑料胶带,手指被包扎的严严实实,导致手指处血脉不通组织坏死。王某则对此不予认可,认为其完全是按照李某的指示“不要让患处进水”,所以才在纱布外又加了胶带纸。

  审理中,钱某申请对伤残等级、护理期、营养期进行鉴定。经鉴定,钱某的左手食指后遗症未构成伤残等级,护理期、营养期分别为60日。

  经法院主持调解,足浴店同意赔偿钱某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合计2.5万元,并即时付清了该款。

法官后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本案中,李某的足浴店的经营范围并不包括治疗肉疣,却超出经营范围无相应资质进行经营,具有一定过错,且与钱某手指所遭受的损害具有因果关系,足浴店应对钱某因受伤治疗而发生的医疗费等费用承担赔偿责任。但是,钱某的父母作为监护人,在明知足浴店没有相应资质仍接受治疗,其自身对钱某的受伤具有一定过错,故可以减轻足浴店的赔偿责任。对于钱某所遭受的损害,足浴店与其自身都存在一定过错,因此,足浴店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应视其过错程度等情况按一定比例来认定。

  对此,法官提醒,身体有不适时,一定要到正规医院进行治疗,即使是一个小小的肉疣,也不要贪图方便或者听信商家宣传到无资质的门店接受治疗。否则,有可能因为治疗不当、延误治疗时间等原因加重病情。同时,足浴店等从事服务行业的个体工商户,在提供服务时,一定要持有相关资质,获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相应的经营活动,否则不仅违反了相关行政法的规定,而且在产生纠纷后也难辞其咎。作者单位: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作者:刘效庆 北京合同律师 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 李建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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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李建录
  • 执业律所: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
  • 职  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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