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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穷限制想象”|宅基地自建房分割——俞旸律师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2-06-14 浏览量:0

福建的农村自建房豪华程度相信网友们早有耳闻,标配花纹罗马柱,甚至假山人工湖也不罕见,充分诠释了什么叫”贫穷限制了想象“。

其实,福建有很多豪华的农村自建房的原因源于许多本地人有“回乡起大厝”的执念。

赚钱了第一件事就是要在老家盖大房子光宗耀祖,如若村里有一家人建了豪宅,其他人就想建得更高更豪华,于是就卷成了“福建农村豪宅群”。

但你是否想过,这样的农村自建房遇到离婚财产分割会怎么样?跟城市商品房有何区别呢?
农村自建房为啥不好分?
农村自建房,是经过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审批,拿到了建设许可证后能够在自家的宅基地上,或是允许的土地上建造房子,被称之为农村自建房。


农村自建房对比城市商品房,在离婚分割时会更加繁琐:
(1)房屋价值难以确认农村自建房不像城市商品房有参考的报价,或者是周围房价的对比,实际价值难以估算。
(2)产权不明确各地方政策不同,有的地方对自建房屋颁发产权证,有的不颁发产权证,仅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作为房屋产权证明。 

(3) 涉及第三方权益在农村,很多夫妻把房子建在一方父母或兄弟姐妹的宅基地上,此时离婚进行农村自建房分割就涉及到他们的利益,案件变得复杂许多。 

离婚时分割农村自建房有这么多难点,那么在实际中是如何对农村自建房进行分割的?
农村自建房如何分割?


婚前建造

房屋在婚前已由一方建造,另一方没有参与出资。离婚时房屋应按照一方的婚姻个人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婚后建造

a.双方无异议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均无异议,达成一致分割意见,则法院可以对农村自建房屋进行分割。
在分割时,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①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②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③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分割方式:由于房屋无法进行实物分割,一般采取折价补偿的方式进行分割,也可以采取竞价取得或由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的方式进行。
如果双方不竞价,也不申请评估,可以判决双方共同使用。 

 

b.双方无法协商

如果双方无法协商、双方有异议或者涉及第三方份额或者无法查清事实时,法院一般会根据: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的规定
暂不予处理,等取得产权或先做家庭析产或者待拆迁时另行诉讼。
其实,农村自建房没有具体产权证的问题是非常普遍的,在诉讼中如何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是维护合法权益的关键。

 

在此类案件中,需要和土地局、地方政府、法院、村委会等多部门打交道,专业性极强。
大部分普通的农村老百姓难以处理这些法律事务,建议还是委托专业的律师,帮助自己的利益实现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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