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重庆律师 > 郑帅律师主页 > 律师文集 > 文集详情
律师信息

借款的利息计算方法怎么计算的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3-10-23 浏览量:0

一、借款的利息计算方法怎么计算的

  利息=借款本金*利率*时间。借款利息可按照当事人约定的利率和计算方法来计算,但是当事人约定的借款利率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二、未约定借款利息的借款能否主张利息

  未约定利息的借款不能主张利息。法律规定,当事人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交易习惯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三、借款的利息诉讼时效期间是怎么算的

  法律快车提醒,借款的利息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三年,一般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而计算借款的利息的截止支付期间的办法主要是:

  1.以付清之日作为逾期利息的截至日;

  2.以法律裁判文书生效之日作为逾期利息的截止日;

  3.以生效裁判文书指定的日期作为逾期利息的截止日。


郑帅律师

郑帅律师

服务地区: 全国

服务时间:09:00-21:00

律所机构: 北京市东卫(重庆)律师事务所

185-2332-7041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