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鹏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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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申请人公司注销,债权如何主张

来源:张鹏旭律师
发布时间:2021-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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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案件中,执行申请人已被注销,而被执行人尚未履行债务,执行如何继续?

       公司注销后,公司的法人资格已经消灭,但是原有债权并不消灭。

       公司法规定,合法清算后公司的剩余资产,由股东依法分配后归股东所有,而公司注销后的债权从性质上属于公司剩余财产。

       民诉法解释亦固定了,企业法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由此,执行阶段的相关诉讼权利归属于公司股东,也是有理有据的。

       同理,公司注销后如发现存在其他遗漏清算的公司债权,公司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也应有权以自己名义向公司的债务人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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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张鹏旭
  • 执业律所: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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