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防范比事后救济更重要
来源:王寅华律师
发布时间:2019-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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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接到农民工的电话咨询,包括在劳动局值班时也能碰到很多农民工来咨询
咨询的问题大多一致,就是“我在工地干活干了半年,老板跑了,现在工资一分都拿不到怎么办?”
然后我就会问他,有劳务公司吗?有写欠条吗?有录音或者其他证据吗?等等问题
但是回答总是出奇的一致,那就是没有,什么都没有。
问道后来,农民工朋友也被我问得烦了,就会抱怨,难道我们的事情就没有部门管了吗?诸如此类!
面对这种情况,我也很无奈,很想帮他们但是真的没有什么办法
因为他们什么都没有,一般工地里面干活都是小老板叫去的,跟总包公司或者劳务公司可能都没有任何关系,小老板一跑,往往没有任何办法。
所以在这里也是提醒广大农民工朋友或者广大朋友,一定要注意事前的证据搜集,证据保留,莫等事发后才想起来要去找证据
往往等事情一出,你想找证据都无从找起,也找不到证据,那么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申请司法救济也变成一场空
总之一句话,事前防范比事后救济更重要。请一定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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