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珂律师

金珂

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公司企业,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刑事案件,劳动纠纷

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忌自担主责

来源:金珂律师
发布时间:2019-06-17
人浏览

先说个小故事。小明驾车出行,与一老人发生碰擦事故。因行程紧急,老人看起来伤势也不严重,为尽快解决纠纷,小明主动要求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本想事情就此告一段落,其他赔偿事宜留待保险流程解决。

孰料,过了几天,老人病情突然恶化竟然撒寰而去。小明除了心感悲伤与遗憾,倒也没想其他。直到次日接到公安机关通知,死者家属向公安机关控告小明涉嫌交通肇事罪,这才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

小明惊出一身冷汗,经向律师咨询后,对首次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决定向公安机关复议。最终,公安机关通过行政复议程序纠正首次事故责任认定,认为小明在此次道路交通事故中承担同等责任。小明这才放下心来。

 

以上虽然是个案例小故事,但不代表现实中不会发生。

2017年闹得沸沸扬扬的黄某某“教科书式老赖”一事,想必都还记忆犹新。

2015年黄某某逆向驾车与赵老先生发生交通事故,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黄某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赵老先生承担次要责任。此后近三年时间里,黄某某一直拒绝履行赔偿义务,并恶意转移财产,被指为“教科书式老赖”,受到全社会舆论谴责。

事故发生后,赵老先生先后到多家医院住院治疗,2017年12月1日抢救无效死亡。同日,其子向公安机关提起尸检要求,公安机关进行尸检。

公安机关认定,死者赵老先生系因交通伤致特重型颅脑损伤后长期处于植物生存状态并发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司法鉴定评定:1、赵老先生符合交通事故致重度颅脑损伤术后植物生存状态继发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2、交通事故损伤与死亡存在因果关系。”

2017年12月22日,黄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批准逮捕。2018年6月27日,黄某某因犯交通肇事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8个月。这个全国瞩目的案件以这样一个方式暂时收场。我们不禁感慨赵老先生以生命为代价方让老赖得到一点惩罚,代价是否太大?

同时,不禁会问,交通事故受害人在事故发生后近3年时间才去世,也会触发交通肇事罪吗?

 

答案是肯定的。

《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在分清责任事故的基础上,只要人员死亡或重伤与交通事故具有因果关系,就可能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

 

“老赖”黄某某逆向驾车,承担主责合法合理。

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行车遇到碰擦事故,有时出于快速平息事态、避免麻烦等心理,可能会主动要求多承担一点责任,看起来有利于安抚被害人情绪,尽快解决纠纷。实际上,这样可能会面临一些法律风险,不能不引起警醒。

 

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沉着冷静,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电话,等候公安交警部门到现场处理。与保险公司联系。主动拍摄记录事发时车况、路况以及人伤车损等情况。按照道交法规定,尽快消除路道堵塞。

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态度要求与看待交警部门划分事故责任,避免一时意气,导致承担不必要的责任。对于交警部门认定的责任比例不认可的,可以通过行政复议等渠道救济或纠正。

以上内容由金珂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金珂律师咨询。
金珂律师
金珂律师
帮助过 757人好评:1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上海市普陀区武宁路19号1902室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金珂
  • 执业律所:上海市中天阳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3101*********452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全国
  • 地  址:
    上海市普陀区武宁路19号19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