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有人骗了我2000元,能抓起来吗?
来源:易泉泉律师
发布时间:2021-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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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原因在于上海诈骗罪案件量刑起点是4000元,如果只是被骗2000元尚不构成刑事立案标准(除非对方有诈骗前科等情况)。但是不管是被骗2000元还是4000元,都可以报案处理,如果是朋友等相熟关系,则大概率属于民事案件调整的范围,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返还钱款。
法条链接:1997年4月24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司法局根据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对上海市认定诈骗犯罪具体数额标准作如下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在4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在2千元以上不满4千元,并有诈骗前科或引起自杀、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的,也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单位诈骗公私财物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单位诈骗公私财物在3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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