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金国律师
186-1169-5580
北京家问律师事务所
11101*********002
xinjinguo@jiatailaw.com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48号东方银座C层A01
微信扫一扫 关注我
男方不能离婚的条件
非原创(平台) 发布时间:2024-04-16 浏览量:0
在现实生活中,针对离婚案件,国家为了保障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规定了男方不能离婚的条件,那么你知道男方不能离婚的条件?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可以离婚,已经形成法律婚姻的,就必须通过离婚登记来解除婚姻关系。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是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狭义是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事实婚姻还存在,自1994年2月1日以后,尽管我国《民法典》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但这并不代表法律将彻底不承认事实婚姻,例如刑法中的重婚罪,有配偶而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形成事实婚姻,即使没有到民政部门进行结婚登记,仍然可以认定是重婚。
男方在如下情况下,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即使提出了,法院也不受理。但此时女方提出离婚可以。 或发现孩子不是自己的,也受理。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法院可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男方不能离婚的条件的相关知识,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