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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贷款、首付是父母给的,离婚怎么分-北京房产分割律师

作者:信金国律师 发布时间:2019-09-09 浏览量:0

很多年轻人结婚买房子时,父母都会给予部分支持,在住宅价格上涨的情况下,部分父母会拿出自己的养老金全力支持孩子买房,为的就是给孩子建造一个温馨的家庭。

但父母出资参与购买的房子到底该怎么算,怎么分,房产证该写谁的名字?如果不幸遇见了破裂的婚姻又该怎么办?

在我国现有的法律上对房产做出了以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2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我们根据上述司法解释,对一些常见的父母出资买房的情况进行了以下分析:

一、 婚前购房

1. 婚前,父母一方全额出资,以出资人子女的名义登记。

当事人结婚之前,父母为双方出资购买房屋,除非父母明确表示出资是赠与双方的,否则出资应被视为给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

2. 双方父母中的一方在结婚前支付了首付,产权以出资者孩子的名义登记。

这种情况下,房产登记在出资者子女名下,产权归其所有。婚后共同还款的部分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离婚,另一方可主张要回共同还款的部分财产。

3. 结婚前双方父母全额出资,财产权以双方孩子的名义登记。

双方父母全款出资购买的不动产,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的名下,可以认为双方在各自父母的投资份额中共享,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情况除外。

4. 结婚前,父母双方支付首付,财产权以双方孩子的名字登记。

这种情况下,房屋产权则属于夫妻二人,双方父母共同出资的部分一般情况下会被认定为对子女的赠予。

二、 婚后购房


1. 婚后,父母一方全额出资,财产权以出资人子女的名义登记。


2.双方父母中的一方在结婚后支付首付,产权以出资者孩子的名义登记。


3.结婚后双方父母全额出资,房屋所有权以双方孩子的名义登记。

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其他协议约定,则应视为对双方的赠与,该房屋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4.结婚后,父母双方支付首付,房屋所有权以双方孩子的名字登记。

如无其他协议约定,出资的首付则会被认定为对子女的赠予。

父母给儿女购房是为了缓解儿女的生活负担,即便沒有能力全款买房,也会竭尽全力资助。

所以,当事人在权益受到侵害时,法律是最强有力的救助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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