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玉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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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如何取证呢?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0-10-23 浏览量:0
受贿罪是比较高发的职务犯罪形式,一旦发现肯定是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的,但是受贿行为方式越来越复杂,取证成为一个最大的难题,那么受贿罪如何取证?首先可以收集犯罪嫌疑人谋取利益的会议记录、批文等证据。
1、受贿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为严重情节的,对行为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并处罚金;
2、受贿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则在3-10年有期徒刑之间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犯罪分子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3、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那么就是对犯罪分子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其个人财产;
4、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同时给国家、人民利用造成了特别重大损失的,则可以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受贿罪在客观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职务便利方面的证据、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方面的证据、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方面的证据。
在实践中,收集这类证据的疏漏通常表现为,忽视对行为人职责范围的制度规定或者行为人利用职务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会议记录、批文等证据的收集。
在证实行为人是否收受或者索取财物方面,其疏漏表现为过于依赖口供,而忽视对行为人收受、给予财物的时间、地点、送钱次数、价值等细节等方面存有矛盾或者疑点的证据进行取证,所以导致认定受贿行为较为困难。
所以搜集受贿人利用职务之便,为行贿人谋取利益的证据是证明受贿犯罪的前提条件。
还有一点大家要注意的:就是收受了他人财物,而不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同样是会构成受贿罪。希望大家在工作中能严于律己,不被利益蒙蔽双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处罚规定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追诉时效”,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
在法定的追诉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依法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超过法定追诉时限,不应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能够证明其受贿的证据有很多,一经查证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