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泽颖律师

梁泽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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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的解除劳动合同?

来源:梁泽颖律师
发布时间:202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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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解除是劳动合同期满之前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解除劳动合同既可以是协商一致解除,也可以是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方面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两种情形,一般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出现以下情形时,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在试用期内的。

第二,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强迫劳动的。

第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用人单位方面

一般原则: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特殊规定:当劳动者出现严重违规违法等情形时,用人单位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即时解除: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需预告解除

以下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患职业病或者因公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们不仅要注重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一方或者双方准备结束劳动关系时,双方同样也要注意,以达到顺利解除合同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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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梁泽颖
  • 执业律所:广东荣迅泽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440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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