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泽颖律师

梁泽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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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高空抛物或将入刑

来源:梁泽颖律师
发布时间:202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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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是一种非常不文明的行为,若是高空抛物砸到人对于他人是造成人身损害的,没有砸到人也会对社会环境造成影响。严重的行为是会被刑罚处置的。目前关于高空抛物也做了很多的法律规定。

一、注意!高空抛物或将入刑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近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拟从六个方面修改补充刑法。草案规定,从高空抛掷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草案同时规定,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夺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与他人互殴,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高空抛物有什么危害

1、尤其是高层小区还会造成许多安全隐患,对他人的人身以及财产安全造成了很大的威胁。

2、高空抛物现象严重影响居民的生活环境,甚至生命安全。

3、高空抛物在造成人身伤亡和重大财务损失的严重后果以及高空抛物者的主观恶意程度,可能涉及到犯罪和追究刑事责任的问题。

4、高空抛物会破坏公共环境卫生。

温馨提示:请勿在阳台外沿、窗户外沿上摆放花盆、拖把等物和悬挂物,以免发生高空坠物等意外。

三、高空抛物如何处理

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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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泽颖律师
梁泽颖律师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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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梁泽颖
  • 执业律所:广东荣迅泽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440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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