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泽颖律师

梁泽颖

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知识产权,婚姻家庭,刑事案件,公司企业

丈夫擅自借钱,妻子有没有偿还的义务?

来源:梁泽颖律师
发布时间:2020-09-01
人浏览

夫妻因为生活压力大,难免有困难急需用钱的时候,一方隐瞒另一方借钱,是否双方都有义务偿还债务?或者说一方因为隐瞒另一方借款,用于赌博、喝酒等娱乐活动,另一方是否对其所借的钱,也必须要还?针对于不同情形下的债务,法律有不同的规定。

一、夫妻间,并不是所有的债务都属于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债务并不必然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一方用自己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人民法院是不予支持的。当然,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确实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与此同时,法律还明确规定了几类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方因借款赌博所负担的债务、一方吸毒或者借款用于非法行为的债务、一方借款仅仅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借款用于花天酒地,没有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开支的。

二、丈夫隐瞒对方,擅自借钱买东西,妻子是否要还?

首先,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向第三人借钱,也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将由双方一起承担还款义务。

所以,一方为买东西借钱,要确定该物品是否为夫妻共同生活,比如借钱买车,通常是为家庭生活使用,所以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生活使用。

反之,一方买东西借钱,比如昂贵的个人物品,衣服鞋子包包等,因为很难认定是为家庭共同生活使用,因此应该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

其次,夫妻之间确定是夫妻个人债务,一般对内具有法律效力,不得对抗第三人。

因为丈夫一方借钱时隐瞒另一方,擅自借款,离婚或者债权人上门讨债,认定不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没有权利要求其妻子承担连带责任。但是,由于现实生活中,一般未离婚的夫妻,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混同,因此很多人觉得没必要分得很清楚。


以上内容由梁泽颖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梁泽颖律师咨询。
梁泽颖律师
梁泽颖律师主任律师
帮助过 6403人好评:3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宝能慧谷上观中心B座1711-1712室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梁泽颖
  • 执业律所:广东荣迅泽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4403*********007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全国
  • 地  址:
    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宝能慧谷上观中心B座1711-171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