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慧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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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不立案又不出具不立案通知书怎么办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4-01-23 浏览量:0
导读:
派出所不立案又不出具不立案通知书的处理是当事人可以申请复议,并提交相关材料等待办理即可。可以立案侦查的条件是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和属于自己管辖。
一、派出所不立案又不出具不立案通知书怎么办
派出所不立案又不出具不立案通知书按以下方式处理:
1.公安局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2.如果立案不给不立案通知书的,控告人可以申请复议。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二、什么条件可以立案侦查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已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而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应立案。
3.属于自己管辖。如前所述,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管辖的一定要管,不管是失职;不应当管辖的一定不管,管了就是越权。
三、有哪些部门有权立案侦查
苏州丁慧娟律师提醒您,有权立案侦查的有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及军队保卫部门分别行使,具体如下:
1.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人民检察院: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3.国家安全机关: 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
4.军队保卫部门:军队保卫部门对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5.监狱: 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由监狱进行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