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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劳动合同时注意这5点

来源:方乐律师
发布时间:2023-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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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合同需具备什么内容?

(一)用人单位的名字、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领导人员;

(二)劳动者的名字、家庭住址和身份证件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

(三)劳动合同的期限;

(四)工作任务和办公地点;

(五)上班时间和休息权;

(六)劳动工资;

(七)社保;

(八)劳动防护、工作条件和职业危害因素安全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该列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宜

二、合同期限都有哪些?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指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劳动者个人需要保留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确立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劳动合同法》确立:建立劳动关系,应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一致,并且经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名或是盖公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1份。

假如用人单位不对劳动者出具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没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在劳务纠纷中,劳动者的维权就会变得更加艰难。劳动者可以请求用人单位提供一份书面形式劳动合同,或直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关投诉举报,并责令其纠正。

四、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文吗?

在劳动合同中,试用期并不是必须的。试用期的确定与否,能够由当事人自主商议确定。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试用期,不会对合同的成立和生效造成什么影响。

五、试用期都有哪些规范?

1、劳动合同的期限3个月以上未满1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1个月;

2、劳动合同的期限1年以上未满3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2个月;

3、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能超过6个月。

特别注意:

1、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可以约定一次试用期;

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是劳动合同的期限未满三个月的,不能约定试用期;

3、试用期包含于劳动合同的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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