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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为了减少人员流失,要求提前60天提申请

来源:方乐律师
发布时间:2021-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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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企业的,除了老板,其他员工其实都并不稳定,没有一个人能确保自己会永远在一家公司。正常的人员流动对于任何一家企业来说,其实都很正常。并且,一定的人员流动对于企业来说是好事,老人流失,新人加入,能给企业带来新鲜的血液,随之而来的,是新的思路,新的活力,新的气象。

       但是,人员流失,更新换代这个事情,跟我们人体细胞的更新换代一样,必须要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如果短时间内出现大量人员流失,企业储备人员断流,可能会影响到企业发展。我们公司最近就遇到了这样的问题,人员出现大量的流失,一时间,老板有些着急了。作为人事行政总监的我,被老板叫去讨论对策。我们分析了一下,我们公司的薪资应该是没问题的,在行业内,我们公司的薪资属于比较高的。老板这就更急了,工资都给这么高了,还一个个跑路,那只能说是公司的政策太宽松了,我们把政策收缩一下,让他们离职没那么容易。之后,老板给出了两个策略,其一,员工离职需要提前60天申请,其二,离职交接由原来的接受人签字确认,改为对口部门,人事行政,财务,总经办各级领导都签字确认之后才能离职。我听了老板的话,立马跟老板分析起来:首先,把申请时间从30天变成60天肯定是不行的,《劳动法》规定了,员工最多提前30天就可以,到了30天之后无论公司是否批准,都可以离职。如果我们还以各种借口不给员工办理离职,员工申请仲裁,或者起诉,你可能就要被相关部门叫去喝茶了,甚至公司可能面临罚款和其他处罚整改,会很麻烦。再说,这么一来,那些本来想着要2个月以后离职的人,可能马上就来叫离职报告了,这样对于整体影响更大。其次,把离职流程复杂化,并不能让员工因为觉得麻烦而打消离职的念头,反而觉得公司连离职都想着为难人,会更加坚定员工离职的心思。老板听了我的分析,知道我已经有了策略,问我,应该怎么做。我告诉了他一个词:欲擒故纵。

       我是上海劳动方面的律师,有任何劳动当面的问题都可以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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