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案件因为法院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程序对案件重新审理,这就是再审。那么什么情况下再审不受理?申请再审的期限是多久?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什么情况下再审不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

  (二)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申请的;

  (三)在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后又提出申请的。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再审检察建

  议或者抗诉,但因人民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而再审作出的判决、裁定除外


  二、申请再审的期限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但当出现民诉法第200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三、申请再审被驳回后发现新证据还可再申请再审吗

  根据《民诉法解释》第383条,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再审的,法院不予受理;但根据《民诉法》第209条,你还可以向检察院请求抗诉。只要你的新证据符合规定,是你的权利就应当争取。

  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以上就是由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什么情况下再审不受理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