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亚萍律师

邓亚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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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建议

来源:邓亚萍律师
发布时间:2019-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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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欺凌并非是新鲜事物,我们每个成年人在自己的青少年成长阶段或多或少都会有这样的一些经历和记忆,所以校园欺凌一直长期存在着,只是近年来由于网络、自媒体的兴起,使这一现象逐渐浮出水面。特别是经媒体曝光的一些性质恶劣、手段残忍的恶性校园欺凌事件,严重伤害了受害学生的身心健康,让人触目惊心,造成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使得人们仿佛突然意识到校园欺凌并不是个案,而且离我们并不远,以至于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亲自为教育加上“安全”二字,而且指出校园应是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可见国家对学生安全的重视程度,学校教育只有安全了才能谈的上成长成才。由于校园欺凌造成的后果严重,引起了各级部门的重视,相应的采取了不少的防范措施,笔者认为,在众多措施中,预防最为重要,从源头抓起,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给予重视。


一、建立和睦家庭关系是预防校园欺凌的第一道防线

“熊孩子”不是一天形成的,从小缺少家庭的温暖与关爱,不少来自单亲或在充满暴力氛围的家庭中成长。年幼孩子学习的主要来源是家长的举止行为,学习的主要方式是模仿,而最早模仿的主要对象就是父母。一个长期生活在充满家庭暴力的环境下的孩子,从小目睹家长的的暴力行为,在幼小的心理产生恐惧、焦虑、无助的情绪,造成心灵创伤和行为的扭曲,也必然学会和模仿家长的暴力行为,学会粗暴、打斗、辱骂等不良行为。随着年龄的增长,当步入校园后,其行为上会产生攻击性、破坏性以及过度的自我保护。一旦遇到与同学之间的摩擦甚至微小的不顺心,就通过采取暴力方式成了他们主要的“解决”方式,这些都是校园欺凌案件的发生的关键所在。因此,家长要充分认识到父母良好的修养和家庭氛围对于培养孩子的健康心理和预防校园欺凌的重要性。家长有责任和义务为孩子从小创造一个和谐、没有暴力的家庭氛围。因此,家庭成员之间应当和睦相处,维护平等、文明、和谐的家庭关系,这可以从源头上杜绝孩子的暴力倾向。

二、学校教育不缺位是预防校园欺凌的重要环节

对于有暴力倾向的问题学生,学校应当尤为关注,从入学伊始就应当积极干预,帮助他们建立自信,让他们对未来充满希望,克服自身的不足如狭隘、孤僻、懒惰、贪欲、自大等缺点。尤其是班级老师不要轻易给问题学生打上“坏孩子”、“坏学生”的烙印。老师友善的态度能够增加他们的安全感,从而促进他们对学校的喜欢、对同学的友善,进而减少暴力的发生。笔者曾遇到一所中职学校班主任介绍她是如何在班级里防范学生欺凌事件的发生。她说,从新生一入学,她就仔细观察哪些同学具有潜在的攻击性、暴力倾向,哪些同学可能会被欺凌。从一开始就做到心中有数,并在平时的学习、生活中加以针对性的关注,及时感知学生思想情绪变化,一有微小的欺凌苗头发生,就及时以各种方式尽早干预,几年下来,她所在的班级没有发生一起欺凌暴力事件。这是位有爱心有责任心的老师在自己工作中防范欺凌事件的宝贵经验,学校的老师就应该像这位班主任老师一样,平时并不是仅仅把重心放在学生的分数上,而是真正做到公平教育,对可能施暴者并不放弃管理,给予他们尽可能的关心与认可,对潜在的受害者加以更多的关注与保护,真正做到抓小抓早抓苗头。同时,定期与这些学生的家长保持联系,通过诸如开家长会、家访等形式,向家长反映学生可能存在的问题,争取得到家长的支持,使得家长尽到监护和教育的责任与义务。

三、开展多种形式法制教育,树立学生对法律的敬畏之心

对于学生、家长和学校,都应当开展法制教育。彻底消除所谓的“未成年人即使犯罪也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的错误认识。当前我国对于校园欺凌案件并没有专门的立法,并且对于未成年人犯罪采取从宽处罚的原则。我国刑法规定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追究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也只是对较为严重的犯罪承担刑事责任。而实施校园欺凌行为的未成年人主要是中小学生,大多在16岁以下,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因此,校园欺凌事件中仅有少数涉事者由于达到法定年龄而被追究刑事责任,大多数涉事的学生即使是被媒体曝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案件当事人,由于没有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年龄而逃避的了法律的追究,这样一来,导致了不少学生、家长甚至包括学校老师等产生了上述提到的有关未成年人犯罪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错误认识,致使部分学生对于校园欺凌不以为然和对犯罪的麻木,对法律没有一丝敬畏,变相的削弱了法律对未成年学生的警示作用。

因此,为了使学生正确认识校园欺凌事件的严重危害性,纠正一些错误的模糊的认识,让学生知道法律的边界与行为的底线,应当开展一系列的法律实践教育、法制教育的讲座和实践活动,从而达到普及法律知识、树立法治观念的目的。让学生充分感知《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于违法犯罪是本着教育为主、刑罚为辅的原则,但不代表对于“校园欺凌”案件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纵容,情节严重的,仍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和处罚,对于那些有暴力苗头的学生产生威慑作用,培养学生对于法律的敬畏之心和知法守法的良好法律素养。

同时,作为家长和学校也应学习和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法治意识,要充分意识到对于孩子的法制教育是法律赋予各自的法定责任。家长与学校应当相互配合,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具体的教育,从源头上有效防止和矫治孩子身上的不良行为,共同为孩子创造一个健康和谐的家庭和校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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