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丽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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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建筑工程,婚姻家庭

离婚时,如何分割双方共有的房屋?

来源:徐丽平律师
发布时间:2020-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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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如何分割双方共有的房屋?

在司法实践中,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房屋进行分割应按照如下方式进行:
   1、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
   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无居住地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给予暂住,但一般不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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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徐丽平
  • 执业律所:河北高俊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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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1303*********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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