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离婚,如何搜集银行存款证据?
来源:徐丽平律师
发布时间:2020-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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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打官司即是打证据,在诉讼中,法官认定的事实是有效证据证明的事实,而非客观事实,那么离婚诉讼中,如何收集银行存款证据呢?
1、当事人自行调查搜集(记录下对方的开户行及银行帐号,为下一步调查做准备)。
2、委托律师调查搜集(委托律师调查或者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3、申请法院调查搜集(《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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