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兵律师

雷兵

律师
服务地区:湖北-武汉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损害赔偿,刑事案件,劳动纠纷,公司企业,婚姻家庭,债权债务

购房合同违约金是什么

来源:雷兵律师
发布时间:2020-09-29
人浏览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房产合同违约金怎么计算 如何确定购房合同违约金 回答是,合同当事人应当自行协商确定购房合同违约金。但这并不是说,购房合同当事人可以过分高的约定房产合同违约金。《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声明】版权归属原作者,与商业利益无关,仅供学习交流之用,如有异议,请联系删除,谢谢。


以上内容由雷兵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雷兵律师咨询。
雷兵律师
雷兵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
帮助过 1151人好评:328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武汉市武昌区徐东路50号岳家嘴山河企业大厦40层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雷兵
  • 执业律所: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
  • 职  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4201*********267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湖北-武汉
  • 地  址:
    武汉市武昌区徐东路50号岳家嘴山河企业大厦40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