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承星律师

熊承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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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广东-广州

擅长: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刑事案件

“养生辩护”之道——兼谈当下刑事律师的现存价值

来源:熊承星律师
发布时间:2020-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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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生辩护”,是更甚于“形式辩护”的形容一些老律师极端不负责任的一种刑案办案方式,以不看案卷、仅凭会见几次当事人获悉的案件信息就撰写法律文书、开庭不准备书面辩护词、只围绕片面的案件事实发表夸夸其谈的辩护观点等表现为特征。因该现象多出现在一些老律师身上,故可称之为一种不耗费体力、精力,注重“养生”的形式主义辩护方式。

 

01.养生辩护是终极形态?

笔者曾在《委托刑事律师,家属必须了解的10个核心问题》一文中提到了 “养生辩护” 这个概念,后来有律师朋友问我说好像没听过这个词,问是不是我自己创造的。其实不是,该词是我一位律师朋友创造的(为保护其隐私,故而不便写出其姓名)。

近年来,由于律师行业人数激增,竞争日益激烈,大多数律师对于案件类型几乎都是“来者不拒”(也就是俗称的“万金油”),一定程度上导致律师代理刑事案件时所愿意投入的时间、精力等都不多,也因此衍生出了“形式辩护”这个词——形容律师代理刑案不尽心尽责、走走程序。“形式辩护”这个词的诞生已经是对刑事律师的一种暗讽,然更有甚者,就是上面所说的,奉行“养生辩护”之道的一些老律师。笔者从律师朋友那里第一次听闻这个词语时,略有不解,待其稍加解释后,顿觉“养生辩护”一词实在妙极。

从性质上讲,养生辩护也属于形式辩护的范畴,只是它泛指一些资历比较老的律师。形式辩护这种情形的出现,除了与上述因素有关外,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与刑事案件自身的性质密切相关。众所周知,刑事案件中律师的角色是与公检法“对抗”。在公安侦查阶段,有关犯罪事实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已经有公安这第一道把关了,在案件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检察院公诉人员会对全案审查一次。因此,当案件移送至法院审理时,客观而言,案件真正存在事实认定问题或法律适用问题情形的,比例并不大。要知道,尽管公安办案人员很多并非科班出身,但检察院的公诉人员可不是吃素的,论理论水平,通常情形下是毫不逊色于律师的。也就是说,虽然刑事律师的工作就是鸡蛋中挑骨头,但并不是每个刑案中都能挑出骨头。再说得直白一点,可能从大数据统计角度分析,对于大部分刑事案件而言,有无律师代理,其结果可能差别不大(当然,目前所有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了,嫌疑人家属不委托律师的,会有法援律师介入),也因此,就催生了“形式辩护”这种情形的存在,且目前有愈演愈烈的趋势——既然律师投入再多精力在案件上也不会对结果有较大影响,律师又何必与自己过不去?——于是,此情形集中在“老律师”身上就升级演变成了“养生辩护”这种极端形态。

同时我们又会注意到一个现象:走“形式辩护”的律师大多是有一定执业年限的律师,反倒是一些年轻律师,对经办的案件一般都能保持谦虚好学、尽心尽力的办案态度,确实是真真切切的在做“刑事辩护”。我们说人随着年龄、阅历的增长,都会变得圆滑、事故、油条,那么,结合上面笔者阐述的,是否我们能得出这种一般性的推论:刑事辩护——形式辩护——养生辩护,这三个阶段是大多数律师都会经历的么?是否终极形态就是养生辩护?

02.信念与现实的尴尬生态

就刑事领域而言,律师的收费情形可分三六九等,有收取天价律师费的刑辩大咖,也有收费与普通民案无异的律师小白。对于年轻律师而言,因为案源并不太丰富,因此年轻律师办理刑事案件(当然也包括其他案件)一般也不敢报价太高,能承接案件即是成功。对于具有一定执业年限的中青年律师而言,他们案源基本稳定,收费标准中等,这类律师除了少部分走专业化刑辩道路外(即只代理刑事案件),大部分依然处于万金油状态,其中,走形式辩护道路的人不在少数。而对于一些人脉资源较丰富的老律师而言,他们手下动辄一两位助理或干脆带一个助理团队。这类老律师的日常工作不是办案,而是忙于人际交往拉案子。案件承接下来后,办案就是助理的事了。至于开庭,一般是作为摆设由得利助手主要承担庭审事宜,或者由助理提前将书面材料备好。也因此,有人形象的戏称为,律师证对这类律师而言就是一个营业执照,能合法承接案件赚钱的证件。有谁见过公司老板还每天忙于具体事务的呢?咋一听,此话似乎颇有道理。

如果遇到特别看重律师个人、千叮咛万嘱咐对律师抱有很大期待的这种家属,此时这类老律师基本就本能使出“养生辩护”绝招了(我们得承认,律师专业与否与其能否接案、能否赚钱,没有必然联系)。毕竟刑事案件也不能承诺办案结果,只要是诉讼都有风险,因此家属又如何能挑出律师的不是呢。确实逻辑严密,似乎无懈可击。

如果律师自身就认为刑事案件中律师发挥不了什么作用,那么结果必定是逐渐走形式辩护,终极形态就是“养生辩护”。毕竟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又何必浪费过多精力。而这种信念带来的顺理成章的结果就是,案件都走形式主义,律师都变成程序律师,律师为当事人提供的都是同质化、无差异化服务,那案件基本不会取得什么好结果,如果有,那就是瞎猫碰上死耗子了,得归功于检察院或法院。认为案件不值得投入过多精力——形式辩护——养生辩护——案件不会取得好的辩护效果,如此恶性循环,这就是当前刑事辩护领域的现实生态。

03.养生辩护和太极神功

太极大师闫芳与众弟子演练太极神功的视频曾经火便各大媒体平台,闫大师弟子在被其轻轻握住手后就表现得如同触电一般,当时引来社会各界的强烈质疑与批驳。闫芳大师曾回应社会质疑,说没练过太极的人是无法体会太极神功奥妙的,因此功力就对其不产生作用。闫芳大师这种回应,实在“妙极”——只有懂太极的人有资格评论!

那形式辩护乃至养生辩护,是否和太极神功本质一样呢?如同上面笔者阐述的,毕竟刑事案件不能承诺办案结果,而且诉讼都带有风险,因此即便刑案的最终结果不如人意,家属又如何能挑出律师的不是呢。站在家属的角度,似乎处于“哑巴吃黄连”的尴尬境地!

客观而言,只有少部分刑事案件,律师专业尽责程度、水准高低等可能会对案件结果产生较大差异,这一点笔者曾以辩论赛为例有过阐述(这也是一些所谓资深刑事律师常宣称的只接有一定“理据”案件的原因)。由此可见,律师想要发挥出水准,也得看料做菜才行。至于剩下的大部分刑事案件,如同前面笔者阐述的,可能刑辩大咖和律师小白的代理结果并没有什么差异。

那既然大概率上律师是否尽心尽责对刑案结果没什么差别,又如何说形式辩护、养生辩护是忽悠?

04.刑事律师的现存价值——信服力

笔者曾接到过两起咨询,其中一个是上了新闻报道的某聚众犯罪的主犯的家属咨询笔者,其家人大概会判多少年?待笔者了解其情况后,给出了法律分析,并建议该家属在当地尽早委托律师介入。但令笔者吃惊的是,该家属并不准备委托律师,而是准备后续接受法院安排的法律援助律师介入。询问理由后,该家属回答到,感觉请不请律师没有多大作用,因为之前她一个朋友犯事后请律师也没有对结果带来什么改变。另一个,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的男子的妻子咨询我,问最坏的情况可能判多少年。询问后得知,该家属也不准备委托律师,而是正在找关系处理。她更相信关系。

普通民众对法律的看法,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一国法治水平的体现。这两位家属,一位是认为刑案中律师发挥不了实际作用,另一位是更相信关系而不相信律师,持这两种观念的人在我国也大有人在。客观而言,家属这种质疑,除了是对律师行业的讽刺外,于我们刑事律师而言更是一种警示。

为何家属会认为律师无用,认为关系更靠谱?答案不难知晓。当然是因为他们接触过一些律师确实没有起到作用的情形,但笔者以为,更重要的原因在于,因为太多走形式辩护甚至养生辩护的律师没有取得好的效果,导致家属对我们律师行业产生了严重质疑。

但是,现实又如同笔者前面阐述的,律师也得看料做菜,而且根据二八定律,真正光鲜亮丽能拿出来作为成功案例说道的案子,其比例可能远不到20%。有可能大部分律师接触的刑案就属于那80%以上的部分,那律师还有必要花大力气、投入过多精力么?我们刑事律师的价值又体现在哪里?

笔者以为,任这世道如何浑浊,总有坚守本心之人;任我们律师行业如何鱼龙混杂,总有坚持职业操守、尽心办案的律师。

律师是否专业,其实与其是否属于“万金油”无必然联系。就笔者接触过的律师而言,不乏在同行眼中属于万金油但办案水准相当高的律师,因为无论是刑事诉讼还是民事诉讼、行政诉讼,都有相通的地方,那就是作为诉讼律师,其基础永远是证据法,这门基本功才是打通任督二脉的不二法门(笔者也是受此启发才意识到诉讼律师还得从研究证据法着手。至于具体的法律适用问题,律师都是过了司考/法考过来的,都具备基本的法条查找、案例搜索能力,因此在法律适用层面上,除了完全没接触过某诉讼类型案件外,律师之间的差异并不大)。因此,万金油这种情形,不应该成为律师走形式辩护的理由。

信念与现实的尴尬生态确实存在,但,还存在另一种律师人群,靠自身尽职尽责态度、专业水准在业内赢得良好口碑的刑事律师,大有人在。比如刑辩界的大咖朱明勇律师,其就有诸多无罪成功案例,而且据传其所有刑案都是自己亲自办理,这其实足以对走形式辩护甚至“养生辩护”之道的老律师一记响亮的耳光。因此,律师分小白律师、年轻律师、老年律师三个阶段,但形式辩护、养生辩护从不是律师必经阶段。办案技能可学可教,但办案态度须靠自觉自悟。

太极大师,养生辩护,其本质无异,皆为忽悠。而最终将其淘汰出局的,不是委托人、家属,而是行业自身。闫芳大师,自有太极协会处理;近来比较火的传武马保国大师之流,也自有武术协会内部清理门户;至于律师行业,从来只有口碑才能立足,忽悠之流总会被淘汰出局。

刑事律师的价值,其实在于给当事人、家属带来的一种信服力。律师这份职业,和医生有相同之处。同样一种手术(比如简单的切除阑尾手术),年轻医生和老医生可能都可以进行,但老医生带给病人、家属的信服力、内心安慰是不同的。我们可能无法接触到那不到20%的案件,但即便是对于那些超过80%以上比例的普通案件,即便最终结果没能改变,但律师的尽心尽责、精力投入,当事人、家属都看在眼里,外无愧于人,内无愧于心,足矣。这才应该是刑辩之道。

 

结语

任何一种行业,可能都存在鱼龙混杂、良莠不齐的情形,律师行业当然也不例外。总体而言,当前律师行业的大多数律师都是兢兢业业、尽心尽责的,这些律师都会成为律师行业的中坚力量。撰写此文,主要是因为此前和律师朋友之间的一些闲聊中偶有所感。

最后略加声明:本文纯属闲聊之作,思之所到,落笔成文。不求严谨,只管爽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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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熊承星
  • 执业律所:广东广和(广州)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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