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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拒绝履行合同的情形

非原创(平台) 发布时间:2024-04-08 浏览量:0

  一、有权拒绝履行合同的情形

  有权拒绝履行合同的情形如下:

  1.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2.当事人互负债务,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债务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二、合同履行原则有哪些

  合同履行原则有实际履行原则;诚实信用原则;适当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经济合理原则。法律快车提醒您,合同履行的原则,是指法律规定的所有种类合同的当事人在履行合同的整个过程中所必须遵循的一般准则。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有权拒绝履行合同

  三、合同不履行可以报警吗

  合同不履行属于民事纠纷,可以报警,但是报警之后,公安机关同样会建议合同当事人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即向人民法院起诉来处理合同纠纷。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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