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兴宁律师

魏兴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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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刑事案件

土地证登记错误,老百姓应该找谁,听听律师怎么说

来源:魏兴宁律师
发布时间:2022-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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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勤博律师事务所魏兴宁律师表示,众所周知,农村土地是老百姓养家糊口的命根子,当土地证登记出现错误时,老百姓往往不知道找谁,请记住,个人之间土地权属争议案件,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自然资源局调查处理,也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乡政府受理和处理,生效的处理决定是土地登记的依据。

一、土地证登记错误找谁。

当事人发生土地权属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依法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乡政府提出处理申请,也可以向有关的自然资源部门提出调查处理申请。

二、须提交书面申请书和有关证据材料

当事人申请调查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书和有关证据材料,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申请书的书写格式请咨询魏兴宁律师,不加赘述】。

三、调查哪些证据

(一)人民政府颁发的以往土地确权证(土地证);
  (二)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批准征收、划拨、出让土地或者以其他方式批准使用土地的文件;
  (三)争议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书面协议;
  (四)人民政府或者司法机关处理争议的文件或者附图;
  (五)其他有关证明文件(村委会存档的相关土地确权档案)。

    四、多长时间调查结束

自然资源部门应当自受理土地权属争议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调查处理意见。因情况复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出调查处理意见的,经该自然资源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五、对调查处理意见不服怎么办

当事人对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在规定的时间内,当事人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处理决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注意:生效的处理决定是土地登记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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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魏兴宁
  • 执业律所:甘肃开同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620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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