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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类案件如何进行取保候审

作者:隋晓军律师 发布时间:2023-02-22 浏览量:0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作为刑事辩护律师,办理取保候审在案件处理的过程中是十分重要的环节。那么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类案件中哪些是申请取保候审的关键呢?接下来,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阐述。

一、案件的具体情况。

    办案机关在办理案件时,主要会搜集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罪的证据,尤其是同类案件的处理上,会有一定的办案程序。这时如果案件中存在特殊情况或者有对于犯罪嫌疑人有利的信息、证据,就需要主动与办案机关沟通,使办案机关能够更加全面、准确的了解案件的实际情况。在对于案件的实际情况全面审核后,可能会发现对于犯罪嫌疑人并不适宜继续羁押,从而做出取保候审。

二、犯罪嫌疑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不同于其他恶性犯罪,犯罪嫌疑人大多不具有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近年来,公司普通员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案例越来越多,这些人大多都系初犯、偶犯、从犯,一直以来表现良好,并且能够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对其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

三、犯罪嫌疑人的身体状况不适宜被羁押。

犯罪嫌疑人如果身患严重疾病,长期羁押易导致病情恶化,不仅不利于案件的兑付工作以及团体稳定,也不利于协助办案机关调查案件情况。即便站在人道主义角度,犯罪嫌疑人羁押的环境非常不利于患者的健康,长期处于紧张压抑状态,十分不利于治疗以及病情的恢复。所以,在不影响案件正常侦查的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为其治疗提供便利,符合法律规定,也符合刑事法律中蕴含的人道主义原则。

四、犯罪嫌疑人积极退返违法所得。

积极退返违法所得不仅能够挽回集资参与人的损失,同时还能够体现犯罪嫌疑人对于案件处理具有良好的认错态度。在实践中,如果犯罪嫌疑人能积极的退返全部或部分违法所得,取保候审的可能性会大大提升。

五、对于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能够推动案件的进展。

    针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部分犯罪嫌疑人是有能力推动涉案公司资产的流动,甚至有能力推动集资参与人款项的兑付工作。实践中,如果经犯罪嫌疑人的运作,集资参与人的损失有回款的可能。基于最大限度减少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的考量可能会对犯罪嫌疑人先行取保候审。

六、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综上所述,取保候审作为刑事案件中影响当事人人身自由的重要一环,刑事辩护律师应当尽全力为当事人争取,努力让当事人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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