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民政局离婚有30天冷静期,冷静期过后才能离婚
来源:莫桂成律师
发布时间:2020-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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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
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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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
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