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平律师

王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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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广东-东莞

擅长:债权债务,劳动纠纷,综合,公司企业

民间借贷需要注意的法律风险

来源:王建平律师
发布时间:2020-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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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我国经济活动的繁荣,人民经济生活越来越好,资金流动性是经济晴雨的关键,对于公司来说,大多数小微企业普遍难以直接从银行进行融资,所以越来越多的小微企业通过民间借贷的方式进行融资借贷。而对于普通公民来说,无论是买房、购车还是其他的投资等,也越来越多的通过民间借贷的方式来进行消费,因此,随着民间债权债务关系日趋增多。那么,怎样才能较好的保护民间债权债务关系的合法有序以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呢?为此,我认为在进行民间借贷时主要有以下几点是需要注意的:

 

      第一:债权的诉讼时效

      目前,对于大多数较为正式的借贷关系中均会约定还款时间,这种诉讼时效容易明白。但是,也出现有部分因此各种熟人、朋友的关系,导致在借款时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或者说仅仅是通过口头的方式进行的承诺,那么这种情况,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提出还款请求后如果在两年之内没有继续要求对方还款而放任不理的情况,则会有很大可能会视为超过诉讼时效,得不到法院支持的风险。

 

      第二:民间借贷的利率的约定不应超出法律法规的规定

     首先可以明确的是:双方约定的利息是可以高于银行利率的,但总体年利率不得超出24%,否则超过部分是无效的,

另外,还要需要留意:如果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无息借款,通常对方只需要返还本金。

 

     第三:债权人在主张要求对方返还借款时,需要提供书面借据或借条;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则只能尽量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有相关的见证人的人证,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第四:大额的借贷需要提供相关的借贷凭证

    例如:借款金额达到几十或上百万的金额,出借方最好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资金出借。

 

    第五:民间借贷中尽量要签订借贷协议或借条

    资金本身的流动过程,并不能证明该笔资金的用途,所以,本律师建议应当签订借贷协议或借条等书面依据,或者通过银行转账时进行备注。

 

    第六:建议有条件的可以要求提供担保人

    当借款人无法偿支到期借款时,出借人还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从而提高借贷的安全性。

 

    总之,在民间借贷过程中,对于出借一方来说,为了使你的资金出借更加安全,需要注意出借的细节,最好由律师进行相关的操作指导,从而避免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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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王建平
  • 执业律所:广东大术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4419*********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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