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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两卖的产权归属于谁?是否构成诈骗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2-10-11 浏览量:0

 一房两卖的产权归属于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或预售登记的购房者,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若是出卖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并实际取得,购房者存在认识错误的,出卖人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一房两卖的产权归属于谁?

  一房两卖的产权归属问题,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处理:

  第一种情形是其中一方已经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或预售登记,那么办理了登记的购房人可以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第二种情形是都没有办理登记,购房人都处于平等的债权人地位,都有权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因此,在此种情况下,房屋交付给哪一方,应当综合考虑几个因素:

  1.是否已经实际居住,开发商已经将房屋实际交付其中一方居住、使用,那么应当考虑支持访方实际履行的请求;

  2.是否已经实际付清房款,如果其中一方已经实际付清房款,相对应的应当考虑支持其主张;

  3.房屋是否有购房人附加的价值,如其中一方已经对房屋进行了装修、修缮等增加房屋价值的行为,那么应当考虑支持该方请求。

  二、一房两卖是否构成诈骗

  一房二卖可能构成诈骗,若满足出卖人具有非法占有购房款的主观目的,购房者存在认识错误,出卖人实际取得购房款三个条件的,构成合同诈骗罪。法律快车提醒您,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各种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三、一房两卖的法律后果

  1.从行政责任角度分析,房地产开发商存在一房二卖的情形时,应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2.从刑事责任角度分析,房地产开发商一房二卖,在主观上存在欺诈的故意,因此在具备法定情节的情况下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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