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留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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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案件的处理流程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1-08-29 浏览量:0
1.写好民事起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a.请求离婚;b.小孩的抚养问题;c.财产依法分割;d.诉讼费的承担;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一式三份,但最末处必须亲笔签名,交给法院两份,自交留一份;
2.到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起诉状2份、结婚证复印件、夫妻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小孩出生证明复印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购房合同、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发票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一份,对方一份);
4.立案庭审查后,出具受理通知书和缴费通知书,预交诉讼费;
5.法院对案件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你开庭时间,你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
6.我国民事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开庭前不组织你们调解,开庭时也会问你们愿不愿意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分两种,可能调解离婚,也可能做通你们的工作,不离婚,结案;
7.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8.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如果判决离婚的法定情形,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不同意离婚的,法院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原告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的诉讼请求往往会被支持。